我有話要說 – 高山仍在 - 談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評鑑制度
期數 : 雙月刊149期
文/機構服務處 邱淑絹
今年,對台灣所有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來說是很重要的一年,三年一次的評鑑,沒有例外,每一家機構幾乎都陷入暗無天日的日子,共同的目標就是在評鑑當天預備好三年多的服務成果,準備接受評鑑委員們的評價,是優、是甲,還是不堪的丙與丁……,結果將攸關今後政府給的補助額度,也攸關機構對外的評價與形象。
隨著評鑑進入尾聲,結果也即將揭曉,根據過去的評鑑結果來看,大約有八成的機構都會獲得甲等以上的評價,即使是低空飛過的乙等,也是勉強可接受的過了關,而獲得優等的機構,更是認為這是對於機構服務最高度的肯定,但現行的評鑑真能反映出機構實際的服務成果嗎?
現行評鑑制度的內容,重點在於檢視機構經營及服務作業的運作,缺少對於接受服務者在接受服務後的成果檢視。我們只能說現行評鑑為機構達到最基本服務掛了保證,而非到達高標準的頂端,獲得優等的機構切勿沾沾自喜,認為此去再無高山,殊不知腳下踩的僅是地平線。
如何邁向追求卓越的服務品質,方法無他,我們須切實地回到接受服務者的本位思考,在接受機構的服務之後,生活是否有過得更好?更豐富?換言之,促進與提升接受機構服務之身心障礙者的生活品質,才是機構服務最終的目的以及最核心的價值。
機構評鑑制度需要改變,不能只看機構輸出的成效,更重要的是服務使用者的成果,我們應當要有這樣的責任與勇氣,去翻轉、重塑,透過評鑑制度的改變引領一個優良且正確的機構服務發展走向。
下一個三年,期待著一個更好的評鑑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