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有話要說 – 成就自立生活 心動也要行動!!

期數 : 雙月刊164期

文 / 社區支持服務處  周耕妃

 

常在家長聚會時聽到成年智能障礙者的爸爸媽媽聊到自己的孩子:「我們家那個什麼都不會,連OOOO都要我幫他做,如果以後我不在了,該怎麼辦? 誰幫他?」,通常我都會問爸爸媽媽們,孩子是真的什麼都不會?還是其實沒做過或沒機會學會?爸爸媽媽們也通常都會回答:「他不會啦!我幫他做一做比較快啦!」。

當進一步探詢家長如何安排自己老後障礙孩子的生活時,家長的反應大多是還沒準備好、準備得還不夠或還早、不用急。到底什麼時候需要開始準備?要準備什麼?如何準備?要準備多少才夠?誰要一起參與準備?

 

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(CRPD) 第19條「自立生活和融入社區」說身心障礙者應該擁有下面這些權利:[1]

  1. 可以自由選擇居住的國家、城市和社區。
  2. 可以自由選擇跟誰一起住。
  3. 可以自由決定想要的生活方式。
  4. 身心障礙者使用社區內的服務及建築時可以得到協助。
  5. 不能強迫身心障礙者住在特定的地方。

  

其中『自立生活』的意思是指可以自己選擇想要的生活、在生活中可以有不同選擇的機會,可以自己決定想要的生活、能做生活中的各種決定,並為自己所選擇的生活和所做的決定負起責任。

要讓成年智能障礙者開始在社區中過有選擇、能決定、可負責的自立生活,不管是和家人一起住在家裡、搬出去自己住、或是和好朋友一起住,還有需要使用哪些支持服務,都不是障礙者一個人的事,不只障礙者本人要學習、要準備,家長(照顧者)也要一起參與,而大家所共同生活、居住的社區也不能置身事外,需要有無障礙的居住環境、交通、醫療、服務等準備,還要有能理解和接納的友善社區民眾所組成的自然支持者。

邁向自立生活不容易,但只要開始都不嫌晚,您可以找您和孩子信任的社工一起討論,協助您找到合適的資源和工具,如心路出版的智能障礙者生活寶典,它提供智能障礙者在社區生活所需的實務練習指引。給您自己和孩子多一個生活選擇,一個實踐自立生活的機會!

 

 

[1] 資料來源: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/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  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繁體中文易讀版 。2017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