執行長的一封信

期數 : 雙月刊138期

「社區」通常指的是一群住在共同地域的人,因為之間共同的需要或問題,基於互利和互助,而凝聚共識、分享資源,進而建構成一個互相依存的社會關係網絡。在台灣這個人口稠密、關係緊密的地方,幾乎每個人都與社區密不可分,我們在社區走動、學習、工作、生活,理所當然地參與人群、實現自我。

 

而同樣是社區一份子的身心障礙者呢?他們可曾享受過這種「理所當然」?

 

25年前心路突破各種困難成立了台灣第一家「社區家園」,憑藉的只是心智障礙家長們的一個癡念:「希望自己老的時候,即使沒有力氣照顧孩子了,還可以就近到社區家園看看孩子,不必跑到偏遠的教養院去」看似簡單的念頭,卻傳達出當時心智障礙者的艱困處境與家長的無奈。

 

生活在社區,是人的基本權益,也是基本想望,但過去,心智障礙者因為參與能力不足,和社會的誤解與支持資源的缺乏,讓隔離式的機構成為家庭之外唯一的選擇,社區家園試圖突破這個現象,學習國外社區照顧的理念與作法,建構社區資源網絡來提供社區化的照顧服務。之後,心路也開發社區中的工作機會,並為心智障礙青年辦理各種休閒活動、終身學習課程,培育他們參與社會的能力。目標都是支持心智障礙者在社區中自在生活。

 

多年的持續不輟,以及台灣許多團體共同努力下,我們看到社會在接納心智障礙者上已有許多的改變,前幾年修訂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」時,「支持服務」亦成了專章,若能落實,透過多元化與周全的支持服務,身障者在社區自立生活的夢想,就有機會實現。只是從法令制定至今,配套措施始終不足,服務資源仍舊匱乏。令人憂心的是,106年「長照服務法」也將上路,其中的居家式和社區式長照服務,也迫切需要補充社區中的各項服務資源,若資源不能到位,仍是推不動。

 

身障者也好,老人也好,都攸關著數以百萬計的個人與家庭,期待政府重視相關政策的落實,也盼望民眾共同積極促成,畢竟,唯有社區的共同守護、相互支持,才能讓我們每一個人、每一個家更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