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有話要說 – 淺談機構轉型與招募困境

期數 : 雙月刊171期

文/機構服務處處長 王宜慧

 

2017年我國身心障礙權利公約國家報告經過第一次的國際審查,國際委員提出的結論性意見與建議中,針對第19條「自立生活與融合社區」提出建議:「一、國家發展有規劃期程之計畫,逐步使住宿機構及其他規模之特定居住安排予以退場,以確保身心障礙者可選擇居住地點、方式及同住者,並推廣自立生活,包括適當增加各類社區型服務之經費。二、國家發展有規劃期程之計畫,提供身心障礙者適當支持,協助其居住並積極參與社區,避免隔離與孤立。」

 

因此近年來政府為回應國際審查意見,委託民間單位及學者針對「去機構化」相關議題進行研究探討,並針對機構服務人員辦理「機構轉型」相關工作坊。衛福部社家署近期在討論「身心障礙機構設立標準」時,亦將調整一般機構的服務人數至100人以內。種種跡象顯示,未來的身心障礙服務勢必走向更小型化、社區化的服務模式。

 

然而,身心障礙者的照顧需要社區資源及專業人力的佈建,機構的服務轉型亦需要投入相當的資源、人力以及時間。以目前已佈建之社區資源,多著重於日間型服務,缺乏夜間及假日時段的照顧服務。若期待身心障礙者能在一般社區中好好生活,不同時段的服務需求勢必產生。

 

國家發展委員會「中華民國人口推估(2020至2070年)」報告中提到,台灣已於1993年成為高齡化社會,2018年轉為高齡社會,推估將於2025年邁入超高齡社會。這樣的社會結構,也逐漸影響勞動人口組成。因此,社會福利相關服務的缺工狀況,亦日漸嚴重。社福單位以往慣用的人才招募模式勢必需進行調整,除了積極於校園徵才外,應著手規劃中高齡族群及兼職工作形態的可能性。心路亦期待政府單位能正視社福團體的人力荒,提供資源與協助,讓身心障礙服務小型化、社區化的理想得以推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