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有話要說 – 回歸社區 談個別化的支持性就業實務

期數 : 雙月刊152期

文/職業重建服務處 賴炳良

 

       「協助障礙者回歸社區生活」是現今世界各國服務障礙者的主流思想,其中又以協助障礙者於社區中,

也就是融合的一般職場就業為具體表現。「支持性就業」的概念及做法在1984年首見於美國相關法令中,台灣經過約20年的發展,

搭配後來陸續出現的職業輔導評量、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等措施,對於障礙者回歸社區的就業協助已沛然有成。

       支持性就業服務的精神是強調個人的生活及適應,與職場環境的需求息息相關,且認為個人與環境兩方都可以加以評量。

透過個人與環境的評量、分析,找出其中的差異,再藉由支持服務消弭之間的落差。

       我國的支持性就業服務也參照美國相關經驗、量表,羅列了30幾項相關的就業支持項目為標準,如工作速度、態度、動機等,

作為協助障礙者符合雇主期待、及就業適應服務的依據。

       多年來,心路的支持性就業服務員透過這些項目,檢視障礙者的就業適應問題、及需提供的服務或支持,並作為在職場中進行訓練、

輔導或建立支持機制的依據。

       目前政府對於支持性就業服務成效的評估,是依據各服務單位每年推介投入職場的障礙者人數。然而,

此方式易忽略了每個接受服務的求職者,以及職場環境各有不同的條件與需求,服務提供者的作為難以概括論定。

       從心路就業服務員的服務來看,支持性就業服務的項目、支持策略的使用,甚或支持的時間長短、人力投入等,會因障礙者的多樣性、

個別差異等而有所不同。

       我們發現,支持性就業服務員的工作繁雜、個別差異大,極具專業力。「一名障礙者成功就業滿3個月」這僅能代表表面的績效數字,

而更重要的是,每項支持性就業服務背後的服務內涵與策略。

       盼望政府、職場、社會環境都更能從支持性就業實務中,見到支持的價值與意涵,認識支持性就業服務員的價值與貢獻,

一起協助障礙朋友們在社區中尊嚴的生活。